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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限电专项行动风卷残云

发布时间: 2011-12-19 14:01:4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邓光坛指出: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速推进,道路交通运输事业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交通需求的快速增长,使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日益凸显,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道路交通事故成为和平年代最大的“杀手”。继“限摩规电”后,为严厉打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根据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郴州市城区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交警支队全警出动如风卷残云,大力实施电动自行车强势整治,明显净化了郴州道路交通。
  政府牵头,擂响限电整治战鼓。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郴州市“文明交通,平安郴州” 2011年“122”交通安全日宣传誓师大会在北湖公园盛大举行,重磅拉开了限电专项整治行动的序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碧元,市委常委、郴州军分区政委彭仕安,市政府副市长雷晓达,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干弟,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邓光坛受邀参加;誓师大会由副市长雷晓达主持。市交警支队政委李哲民等支队领导参会,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城区集中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以及来自交警、客运、学校、驾校等单位的负责人和代表、群众共上千人参加活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邓光坛作重要讲话;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政委李哲民就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组织严密,集结专项行动小组。“超标”电动车的群众当中,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疏通民意。整治组采取深入到点、延伸到线,覆盖到面的管控措施,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市城区立体管控网络。行动区域分北湖区、苏仙区和开发区三区九个岗点,分别由一二三大队主要领导领衔率队分区行动。后勤保障组由后勤装备科科长魏志宏任组长,负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后勤保障和专项经费的发放;科技科易恋春任副组长,负责保障电脑、通讯、视频监控等系统的畅通。督察组由纪检监察审计科科长骆明强任组长,负责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每日进行督导检查,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上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目标明确,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两城”建设和“三创”工作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的指导思想;以服从指挥,协调联动,职责明确,规范执法为工作原则。自2011年12月2日始,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各大队兵分多路出动,严厉整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违法搭载非十二岁以下儿童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整治非法改装、组装的人力电动车、三轮车、板车在市城区道路上行驶。邓光坛副局长在接受媒体采   访时表示,此项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务必除陋务尽。
  措施得力,整治行动亮点乃频。 “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整治这个重点,切实加大了路面查处力度,严查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认真落实执勤岗点的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对闯禁区行驶的摩托车的查处、打击力度。四是规范执法。规范执法执勤流程,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措施的高效实施,各执勤岗点要求对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员当场开具交通违法处罚凭证,24小时内将违法行为录入交通违法处罚系统。交通违法处罚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计分办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人进行顶格处罚。五是形成合力。密切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了联动机制。六是督查到位。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严格问责,强化工作责任,加强自我督导。各大队对各岗点执勤情况加强了自查,督察组经常组织人员对各执勤岗点人员到岗、执勤执法、警容风纪等情况进行督查,至12月6日,支队已连发三次督查通报。一是领导挂帅。支队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出动,亲临挂靠岗点督战;各组负责同志在专项行动总调度陈书阳副支队长的指挥下,强化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身先士卒,敢抓善管,确保整治行动见成效、出亮点。二是认真履职。全警动员,全员参与,切实履行职责,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并密切与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同时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业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整顿,完善制度措施,规范工作纪律和程序。注重警容风纪,确保自身安全。三是严格整治。突出了对
支队目标明确,确立了在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依法整治电动自行车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我市的
支队成立了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邓光坛副局长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李哲民政委任常务副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支队各科室所站队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组、整治组、后勤保障组、督察组。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陈书阳兼任办公室主任,交管科教导员陈勇、支队办公室副主任罗文勇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交管科,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评价等。宣传组由法宣科科长范卫红任组长,政工科副科长邓满芽任副组长负责及时跟进报道各阶段整治行动,深入报道各项整治行动,组织发动各大队深入到各个居(村)委会做好销售、购买、停放